江门开平市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员188名公告(2)
2020-11-16 19:15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卫生人才网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校核,对身份证号通过校核的,系统将自动确认报名。因疫情原因,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告。
4、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请考生严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动范围及生活、出行方式。在进入笔试现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本次招考岗位为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C两类:
A类: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技术知识能力测试;
C类: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对象范围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对象范围:(1)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2)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具体申报加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且X≥1))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开平市卫生健康局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导处盖章的各科成绩表)和学生证(各个学期均已盖章注册),并且须在聘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在编在职人员、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计划人员,或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预先经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并提交书面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编外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用工证明或劳动合同。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者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开平市事业单位职员及机关雇员。
3、组织实施。面试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聘用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