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基常识: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2019-05-24 13:55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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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常识考点(一):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的含义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根据《民法通则》第 92 条和《民通意见》第 131 条,成立不当得利之债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返还范围是:所受利益和孳息。具体而言:①原物存在的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折价返还;原物毁损后存在代位物(如保险金、赔偿金)的,应返还原物的代位物。②所受利益依其性质不能返还(如获利为物的使用和占有;再如获利为他人提供的劳务)的,应返还其价额(如相当期限的租金、相当数额的工资)。③所受利益产生的孳息(自然孳息(鸡下的蛋,果树长出的果实,牲畜下的幼崽)与法定孳息(存款得的利息,出租房屋或物品所得的租金)),亦应返还。
江门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常识考点(二):无因管理
1、法条:第九十三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点
(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约定或法定义务。
3、无因管理的效力
(1)管理人的义务:①适当管理义务;②通知义务;③报告义务
(2)本人的义务:①偿还管理人为管理事务支付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②清偿管理人为本人负担的必要债务;③赔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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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