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由国家和民营企业共同兴建的某大型炼钢厂。起初,建设单位拟定由中央直属的一家冶金建设公司总承包该项目工程,遭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反对。建
2022-02-16 09:54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由国家和民营企业共同兴建的某大型炼钢厂。起初,建设单位拟定由中央直属的一家冶金建设公司总承包该项目工程,遭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反对。
建设单位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采用PC承包形式进行招投标,有个别单位不明白PC承包的含义。
事件二:自发标之日到投标日要求15天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有一家投标单位提出时间太紧无法完成,要求延长至21天,建设单位予以拒绝。
事件三:评标委员会由投标办组建,由招标办和建设单位各一位领导、一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随机抽选的两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投标单位提出质疑。
事件四:开评标过程中,五家投标单位,有两家因时间紧未完成标书而弃权,一家在投标截止时间晚10分钟递交标书,得到建设单位的谅解,最终三家投标单位经评审由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
1.说明监管部门对炼钢厂拟定总承包商反对的理由。
2.PC承包模式包括哪些内容?
3.事件二中,投标单位要求延长投标日期的要求是否合理?筒述理由。
4.说明投标单位对评标委员会组成提出质疑的理由。
5.根据事件四的内容,评述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性。
1.《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强制要求招标。该工程有国家参与投资,所以监管部门对炼钢厂拟定总承包商反对。
2.PC承包模式内容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和安装施工。
3.(1)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单位要求合理。
(2)理由:①《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日。而建设单位提出15天内提交标书的要求显然不合理。②事实证明有两家投标单位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而弃权。
4.投标单位质疑的理由是:
(1)人员构成不合理,评委中无经济方面专家。
(2)构成比例不合理,按《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成员总数的2/3,此次招标仅为2/5。
5.开、评标过程中,有效标书少于3家,招标无效。事件四中,一家投标单位晚10分钟递交标书的,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属于无效标书。因此,此次真正有效标书只有两家,招标无效,应重新招标。
以上是关于背景资料:由国家和民营企业共同兴建的某大型炼钢厂。起初,建设单位拟定由中央直属的一家冶金建设公司总承包该项目工程,遭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反对。建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江门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华图题库系统旨在为考生提供高效的智能备考服务,全面覆盖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职业资格、医卫类、计算机类等领域。拥有优质丰富的学习资料和备考全阶段的高效服务,助您不断前行!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题库平台所收集的试题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江门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