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台山市事业单位招聘60名工作人员(2)
2021-09-27 21:43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事业单位招聘网
2.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填写和上传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初始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通过审核,招聘单位一旦通过审核,应聘者将无法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如有需要,招聘单位会电话联系应聘者,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应聘者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时至10月20日16:00时;招聘单位审核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时至10月21日20:00时。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及早选择对应的岗位报考,10月20日16:00时至10月21日20:00时单位审核不通过的,应聘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于10月28日9:00时至笔试开考当天上午9:00期间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人社局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
5.笔试加分。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精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不实行加分。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及加分对象范围:①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请在笔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即11月1日)到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交申报加分资料(审核地址详见岗位表),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③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④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审核地址详见岗位表。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2)应聘者须提供本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及本人户口本。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基层服务项目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资格审核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面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规范样式请招聘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