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10人公告(2)
2021-07-09 17:45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卫生人才网
(二)面试
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
1.确认面试对象。按入围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高低名次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审核。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在组织面试前,将对所有面试对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应提供如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未设相关要求的,则无需提供。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专业相近材料。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3.面试时间。结合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面试形式、分值权重等,详见附件1。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是否符合回避要求等方面。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察合格的,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属于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普通雇员招聘考试。复查合格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九、报到和试用期考核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同意聘用。考生按通知指引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与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其中,属于初次就业且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对其予以调岗或解聘处理。
十、递补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二)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国家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
十一、调剂
招聘岗位无人选可递补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可在本次招聘笔试类型相同、成绩合格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及1:3的入围面试比例开展调剂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调剂面试,并按本公告既定规则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选。不接受调剂的考生可弃权。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会安排到蓬江、江海、新会三个分中心工作。报名即视为同意聘用后服从安排。
十三、监督管理
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当日须持“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二)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发生本地疫情时,防控区域内除不能参加考试4种情形外的考生,持有一次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广东的考生。
如国家、省、市对疫情防控措施有新的要求,以新要求为准。另,面试疫情防控安排,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将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试结束前应对照笔试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从严管控个人旅居史。
十五、联系电话
(一)报名资格条件咨询: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750-3992987(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50-387583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6。
附件:附件1:2021年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9日
原文标题: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content/post_2363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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