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招聘“广东社工招聘工程”督导员10人公告
2021-07-08 17:50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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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社工招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社工招聘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实施“广东社工招聘工程”工作方案》(江民[2021]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江门市“广东社工招聘工程”(下称“社工招聘工程”)督导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江门市计划公开招聘“社工招聘工程”督导人员9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督导人员
1、负责社工服务站(点)实地专业督导工作,每月至少应在每个站(点)督导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参与社工站疑难案例的服务,指导社会工作者制定服务方案,协助社会工作者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2、协助社工站做好“社工招聘工程”社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社会资源链接等,培育一批稳定的、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3、宣传“社工招聘工程”相关政策,传播社会工作知识和理念,确保“社工招聘工程”有关政策的落实,并提出推动“社工招聘工程”建设和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4、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5、组织所督导的社工站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6、完成江门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政辅助人员
1、负责江门市“广东社工招聘工程”社工督导中心运营及管理、对外宣传、资料数据统计和存档等相关事宜。
2、协助制定相关制度,细化督导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与工作流程,协助指导并监督督导人员开展督导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对督导人员进行考核。
3、负责与各市(区)民政局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协助督导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跟进社工站场地、设备、活动经费、工资落实等相关事宜。
4、协助督导中心筹备本市会议、交流、培训等相关事宜。
5、完成江门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日常社会工作行政事务。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督导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不少于5年。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能接受并适应经常性出差。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以及我市“社工招聘计划”督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行政辅助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认同社会工作理念;具备良好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组织能力、适应能力,善于学习和交流;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综合协调能力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3、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对社会工作行业有一定了解,具有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及待遇
督导人员薪酬及待遇参照 “社工招聘工程”督导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行政辅助人员薪酬及待遇参照《江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办法》(江民社〔2016〕7号)执行。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录用、递补与调剂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6日16时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在江门市民政局网站下载《江门市“社工招聘工程”督导/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须递交Word版及本人签名的PDF版。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方予认可。
3、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撰写一篇文章,不少于1500字,阐述自己对“社工招聘工程”及应聘岗位的看法与理解。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到邮箱(2938400508@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社工招聘工程+督导人员/行政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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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江门市民政局按照招聘要求,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三)面试
1、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2天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列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再通知。
2、面试人员面试前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入场时须出示“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面试对象,不得进入面试现场。
3、面试人员在面试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督导能力、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拟聘人员按照应聘人员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空缺名额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名单公示
对体检达标的拟聘人员,在江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待遇。
(七)递补与调剂录用
在上述工作流程结束后2个月内,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根据本次面试成绩高低及考生个人意愿统一进行递补与调剂录用。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必要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政策由江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0-3860560
监督和投诉邮箱:jmsmzjcssyhshgzk@jiangmen.gov.cn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江门市“社工招聘工程”督导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开招聘江门市“广东社工招聘工程”督导人员及行政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jiangmen.gov.cn/bmpd/jmsmzj/zwgk/tzgg/content/post_2362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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