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招聘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辅助人员公告(2)
2021-04-11 08:39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另行公告,并将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留意短信或我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thjj/pcfj/hsfj/bmwj/)。
(二)考试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内。
(三)考试形式:考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和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签订合同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岗位资格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持有环保类、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年薪7.6万元起,未持有上述职称的年薪7.2万元,以上均含五险一金个人与单位承担部分。招用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各阶段通知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手机短信及邮箱邮件。
3.本次招聘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若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补录。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办公室);联系人:劳小姐、胡小姐,联系电话:0750-8982050。
附件下载:
附件1: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辅助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1年4月7日
原文标题: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jiangmen.gov.cn/bmpd/jmssthjj/pcfj/hsfj/bmwj/content/post_2290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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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门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