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山市事业单位招聘256名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10名)(2)
2020-10-29 18:58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教师招聘网
2.提交审核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等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应在现场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3)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基层服务项目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5)报考定向招聘台山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资格复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报考人员复审前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委托他人代报名须出具委托书。)
(四)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解释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报考人员在现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场发放准考证。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没有通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
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于11月底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温馨提醒:请考生关注,并在准考证上填写好本人的考点、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
2.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详见附件1《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的笔试类别。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人社局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
4.笔试加分。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精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不实行加分。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及加分对象范围:①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 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 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 3 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笔试加分的报考人员请于现场报名时将申报加分资料提交给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现场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岗位表》),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③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④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面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