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恩平市事业单位2019年职员招聘医疗岗130人公告
2019-07-08 16:48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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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恩平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岗位281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95个、管理岗位68个、工勤技能岗位18个。详见《恩平市2019年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及“定向招聘”四类。
“应届毕业生”指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8年及2018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20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本次招聘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由江门市组织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属恩平市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恩平市2019年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年龄须年满18周岁。《岗位表》中所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2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2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2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者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专业的最高学历与岗位要求不同的,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获“双学历”的应聘者,可以用第二专业报考。
3、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4、应聘者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应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
3、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9年7月22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9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2014-2018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四、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恩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9:00至24日17:0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恩平市人民政府-->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证明(证件)资料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系统自动确认报名-->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及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者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校核,对身份证号通过校核的,系统将自动确认报名。经系统确认报名的应聘者,须于7月29日上午10:00时至8月3日上午10: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且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
4、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应聘人员报名和条件的审核贯彻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和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两类:
A类: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试题,其中A1类为医生、药技岗位,A2类为护理岗位。医生、药技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学。
B类: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试题,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入围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资格审核。招聘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职位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