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江门市江海区招聘130名教师
2019-02-10 10:31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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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9年上半年江门市江海区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19年上半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1.全日制本科985、211院校及42所双一流大学毕业人员(具体院校名单详见附件2);
2.高水平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院校名单见附件2);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
4.本科学历且具有中小学校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
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年龄要求:35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5.服从组织分配;
6.“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2018年及之前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7.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要求”如设定到学科二级以上类目(2位或4位代码)或“目录外XXX相关专业”的,类目界定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可根据目录中相近学科确定学科类别。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2019年2月-6月。
(二)招聘方式:实行常规持续招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14日,接受网上报名,根据审核资料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20人及以上,分阶段开展现场确认和考试、体检、政审等工作。招聘实行额满即止,即同一岗位招满后,将不再参与下一阶段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调整情况于下一场面试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