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2)
2018-01-11 15:22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市公务员考试网
2.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1月22日前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具体时间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
(二)面试。
1. 确定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公布。
2.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面试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留意网站公布、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3. 面试内容和方式: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含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试讲)测试。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4. 面试评审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5.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6.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