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职员234人公告(教育岗77人)
2020-08-24 16:10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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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 139 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 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新会区 2020 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 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江门市新会区 2020 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不限”三类。“应届毕业生”指在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 2021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 2020年 9月 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即 2020年 9 月 7 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在本次公 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核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视为应 届毕业生,否则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 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 应工资待遇。
2.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年9 月 7 日(如“35 周岁以下”是指 1984 年 9 月 8 日以后出生的)。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 日制学历。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 2020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 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除外)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5.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计算,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 2020年 9月 7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在面试前 资格审核时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曾在我区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约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 15 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 15 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9 月 9 日 16: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 24 小时开通。
报 考 人 员 登 录 新 会 区 人 民 政 府 网 站(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rlzyhshb zj/tzgg/)进入报名页面。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登录相关网页→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 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上传照片(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 30KB)→上传“粤康码”截图、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招聘岗位要 求的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 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通过人工资格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须 A4 纸双面打印)→完成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清晰且易于辩认,便于资格审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 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体检。
2.报考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资格初审
(1)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和上传的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初始审核,符合岗位条件的通过审核。用人单位一旦作出审核结论,报考人员将无法对报名资料进行 修改。报考人员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件等图片,以免影响审核。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会电话联系报 考人员,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用人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报名时间为 2020年 9月 7日 9:00时至 9月9日 16:00时,用人单位审核时间为 2020年 9月 7日 9:00时至9 月 10 日 16:00 时。9 月 9 日 16:00 时至 9 月 10 日 16:00 时单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及早选择对应的岗位报考。
(3)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重新报名。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 面试前资格审核时需提供。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 2020年 9月 17日 9:00至 9月 18日 17:3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 证明,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