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新会区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公告
2018-07-04 09:27 江门人事考试网 来源:江门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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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新会区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新会区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6、2017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以后年度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网上预报名首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日(即“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2日以后出生的)。
2、专业、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现场确认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3、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需在网上预报名首日前取得并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可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普通话的成绩为准,其中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须合格以上,普通话须二乙以上。
4、报考人员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时提交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在报名时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出现过违纪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网上预报名
自发布公告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16:00时止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可将报名资料包发送到liujiahui0608@163.com。网上预报名时提交资料包括: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等有关证书及《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
2、现场确认报名和审核资料
(1)时间地点
考生须于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新会区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南路26号)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2)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A.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报名登记表、2张相同的彩色1寸照片;
B.招聘岗位有学历、职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普通话的成绩单;报考人员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缺失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考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3)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报名前向新会区教育局(0750-6623072)咨询。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留2个手机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签订《应聘承诺书》,作出不放弃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
(6)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新会葵城中学
笔试须知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相关专业知识。
3、成绩发布
成绩将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发布。
4、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以试题最高分60%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纳入聘用范围。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新会区教育局会同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选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总成绩一并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布。
体检工作由新会区教育局会同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七、考察
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新会区教育局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本公告发布网页公示。
九、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报到,由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招聘计划分学科抽签分配到各学校任教。聘用人员按通知书指引办理档案迁移、报到等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期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应调整人员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应予以解聘。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新会区教育局可在前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新会区教育局提出意见,书面报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职员的应聘,新会区教育局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二、监督管理
报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635811,0750-6393923;
监督举报电话: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0750-6635878;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新会区教育局人事股0750-6623072。
附件:
(附件1)新会区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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